2008年3月24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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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案时有自控能力 精神病患者也担责
陈春萍 蒋晓广

  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的云南小伙吴道聪,因为犯罪时尚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,因此,他还是为自己毁坏财物的行为付出了一定的代价。日前,吴道聪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永康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。
  原来,2007年9月30日上午9点多,吴道聪来到所在公司的办公室,称前几天在公司内喝水时喝到碎玻璃,要求公司人员再次带他到医院检查。见未能如愿,吴便将办公室内价值2390元的电脑等财物砸坏。
  当天,吴道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
  吴被抓后情绪异常烦躁,还时不时地在监室门口大喊大叫。警方了解到吴的头部曾被人砸伤过,现在头部还老是疼痛、心情容易狂躁,一直以药物维持。
  公安机关为此带吴道聪到金华市第二精神病医院进行司法鉴定,结果为吴道聪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状。但医生介绍说吴道聪作案时因为服过药,精神症状处于部分缓解状态,对自己的行为有自控能力。
  跟其关押在一起的监友透露,吴道聪除了情绪容易激动外,表现和平常人没什么两样,不仅猜谜语时表现得很聪明,而且手还很巧,日常生活都能够自理。
  法院审理后认为,吴道作案时精神症状处于部分缓解状态,属部分责任能力行为人,对其砸坏所在单位财物的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考虑到他的精神状况,依法对其从轻处罚。
  (陈春萍 蒋晓广)